礦山污水是用聚丙烯酰胺作為凈水助凝劑,必須充分攪拌溶解后才能投加使用,不然的話聚丙烯酰胺并不能發揮其有用的助凝效果,反而會造成投加設備堵塞、濾池表面被被封閉,嚴重的破壞濾池的效率,縮減濾池的反沖洗周期等后果。聚丙烯酰胺溶解時的攪拌速度應控制在400-1000轉一分鐘,溶解攪拌時間一般在一小時左右。
溶解時水溫不可超過60度,溶解用水要用干凈水。最佳助凝效果的用量幅度很小,其最佳投量是0.03~0.4mg/L。超出這個范圍會不起作用或很容易起副作用。最佳投加點是在凈水生產絮凝反應全流程中的1/2~2/3。為保證均勻混合,應使用最稀濃度。礦山污水處理用聚丙烯酰胺濃度為0.05%左右,既利于攪拌溶解又便于投加使用,而且助凝效果最佳。礦山污水處理用聚丙烯酰胺經過水解可提高助凝效果。
水解時間要8h左右,最佳水解比是1∶0.01~1∶0.05。在實際生產中經常是應急使用,無充足的水解時間,可通過加大水解比來達到較好水解的目的。現配現用的水解比1∶0.2較為適合。為使凈化出水中丙烯酰胺單體含量不超過衛生標準的規定。必須采用高聚合度的礦山污水處理用聚丙烯酰胺作為飲用水的凈水助凝劑,要求使用丙烯酰胺單體含量低于0.2%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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